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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360区块链电子证据判例入选2020中国法院十大著作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5-08 22:46:59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4月16日印发2020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其中,真相科技IP360系统电子证据支撑的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入选全国10大著作权纠纷案件该案经北京市东城人民法院一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主要围绕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进行判定,被法律届誉为“电子证据教科书式判例”,对全国法院审查电子证据形成了典型裁判案例,此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10大著作权纠纷案,也是唯一的入选2020证据审查认定类的典型案例,充分说明该案中司法审判机关的证据审查原则、方法、结论等具有典型参考价值。

IP360是构建在司法联盟链legalXchain上的区块链分布式应用,也是legalXchain数据量最大的节点,司法联盟链legalXchain行业内率先构建全国性法律协同区块链网络并向各个行业领域提供基础法律可信设施,目前已服务互联网版权、商业秘密、互联网司法、互联网金融、区块链公证、行政执法、品牌保护、智能签约、智慧监狱等众多行业领域。司法联盟链目前联盟节点23个,是目前引领区块链法律应用的成熟大规模区块链网络,率先通过区块链网络连通三大互联网法院诉讼系统;基于司法联盟链legalXchain诞生了我国首个区块链分布式存证公证系统、首个区块链智能电子签约系统、首个区块链云计算执法记录仪、首个区块链手机阵列取证工作站、北京地区首次区块链电子证据判决;据裁判文书网统计司法联盟链legalXchain支撑的有效判决超过1000次;支撑的法律案件数量超过1万件,固定电子证据1亿次,支撑众多互联网法治领域典型案件,是区块链电子证据判例最多的区块链网络系统。

2018年9月25日下午,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就京东公司侵害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做出了判决,本案中京东公司经营的APP涉嫌侵犯中文在线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本次判决中,法院对真相科技提供的IP360取证数据证据予以采纳,对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并明确了区块链电子存证的审查判断方法。此次判决是北京地区法院首次对区块链存证电子证据认可。

该案作为北京地区法院使用区块链电子证据的第一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人民网、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官方媒体均进行了重点报道。与以往判决中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不同,以往在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一般以高度盖然的原则,并且诉讼对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对电子证据适用案件进行认定,而本案中,法院对于电子证据的审查判定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法律论证,是判决的重要证据依据。这也可以说是电子证据作为独立证据并被法院直接认可的国内第一案。

由于涉案双方均为知名上市公司,为中文在线集团起诉京东公司,案件标的在民事案件中属于金额巨大的,与以往涉电子证据民事案件中的性质截然不同,因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方>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及关于证据认定的法律要求详细论证了诉讼当事人使用真相科技构建在司法联盟区块链上的IP360进行取证的电子证据,另外涉案电子证据也是在国内首次使用了云系统对手机APP侵权内容进行固定。

如此综合运用了区块链、云计算、移动端云取证等前沿技术的情况下,法院本着严格保护诉讼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严格细致的电子证据审查在我国民事诉讼电子证据认定上也是史无前例了。首先在提供取证技术主体的资质审查上,法院调取了真相科技相关众多与提供取证技术服务相关的文件,包括国家授时中心的授时服务、公安部居民身份认证技术、公安部警用与安全设备鉴定、数字签名服务器凭证、质量管理体系、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电子证据技术原理说明等众多文档,从而确立真相科技提供取证技术的相关中立可信资质。在具体的取证技术上,取证主体通过国家的身份认证系统进行实名认证从而确保取证主体的客观真实性;在取证时间上,通过国家授时中心的授时服务,整个取证过程使用了北斗卫星授时;在取证环境包括主机和网络环境的清洁性上,可靠清洁、与取证主体无关的云系统确保了环境清洁并且不受取证主体控制;在取证程序的安全可靠上,由公安部警用与安全设备鉴定严格保障;在证据传输和存储上通过严格的256x512位HASH算法通过区块链系统加密存证;在证据勘验环节,法院通过在线审查的方式查询校验区块链上的电子证据并可重复提取,保证了电子证据的司法勘验要求。因此在被告虽然提出对电子证据真实性的疑问但又不能提出实质的抗辩理由,法院判定证据有效,并一审做出了被告向原告赔偿111450元的判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此次判决有诸多重要意义:

1、北京地区法院首次针对区块链存证电子数据进行证据认定;

2、国内对电子证据审查认定进行的较为详细的论证和审查;

3、电子证据作为独立的民事诉讼证据成为判决的主要依据;

4、明确了电子证据审查的取证环节严格的论证步骤;

5、体现了传统法院积极吸纳新型取证技术的先进性;

6、极大推动了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行业应用;

7、提供了移动端(手机)APP的云取证技术手段;

此次东城法院根据国家相关的多项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电子证据进行涉网民事诉讼的判决,对我国互联网法院建设以及法院审理涉网案件、当事人诉讼涉网纠纷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对之后电子证据立法及司法解释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案例。如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法释〔2019〕1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线办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相继公布,对电子证据及区块链电子证据审查认定都进行了规范和完善,正是这些司法实践中的典型判例促进了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螺旋式进步和发展,不断提升司法审判效率和质量。

IP360平台的区块链电子证据已经得到法律届普遍认可,是区块链电子证据司法判例最多的电子证据系统,IP360实际上是综合性互联网法治云平台,覆盖数据确权、大数据监测、各类取证、以及在线司法通道等法律相关服务,已服务超过3000家企业或机构,为各类权利主体提供数字化法律服务。IP360系统具有如下显著特点:1、IP360系统通过司法联盟链系统对接三大互联网法院2、IP360系统具有强大的自动取证能力,覆盖各类场景的自动取证3、IP360区块链电子证据应用广泛,形成范围广泛的司法判决 4、IP360系统进行了超过100亿次的AI计算,固定电子证据超过90005、IP360系统支撑众多热点案件,包括首例数据抓取禁令、首例AI著作权案等.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2020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互联网时代电子诉讼规则研究”的课题承担单位,真相科技将不断研究完善电子证据规则,将领先的电子证据实践归纳、抽象、总结、研究成为可以供国家制定电子证据司法解释的学术理论成果。

 

 

附: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

法办〔2021〕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经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结合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情况,我院选定了2020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现将案件和典型案例名单予以印发,供各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2021年4月16日

 

2020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之十大著作权纠纷案

1. 福州大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宁乡县皇家贵族音乐会所著作权权属及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再417号民事判决书〕

2. 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15648号民事判决书〕

3.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1民初4624号民事判决书〕

4. 北京完美建信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与南宫市广播电视台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冀知民终2号民事判决书〕

5. 孙德斌与上海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沪民申2416号民事裁定书〕

6. 北京百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丽江茶马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浙民终301号民事判决书〕

7.浙江盛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仙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浙民终709号民事判决书〕

8. 河南省银都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知民终397号民事判决书〕

9.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上海盈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14010号民事判决书〕

10. 邱怀喃、邱怀芬、曾君富与贵州省博物馆、贵州省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西安美术学院、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人民政府著作权权属及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黔民终1141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