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电子诉讼规则研究》重点围绕“电子诉讼的基本原则;线上立案、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的条件、范围和方式;电子化材料的效力以及裁判生效标准”等重大问题,结合国内外实践和理论经验,以国家立法为基石,研究形成完整系统的电子诉讼规则草案,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政策、出台司法解释等提供建议。
课题主持人方向同志主持会议,并针对司法课题研究的总体原则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家级司法课题研究要着眼宏观和大局,要考虑当下时代背景国家对于数据安全、数字经济秩序、信息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宏观要求,在课题研究中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角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同时电子诉讼规则研究除了法律技术层面规则的研究,也要针对法理理论层面进行严格论证。
开题论证会由石松同志代表课题组汇报《互联网时代电子诉讼规则研究》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别从课题研究思路、研究目标、研究重难点、研究方法等方面展开介绍。课题组专家成员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佘贵清同志指出当前电子诉讼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互联网法院在实践过程中也积累了大量的实践成果,在强实践弱法理的状态下,不仅仅互联网法院,普通法院对最高院出台权威电子诉讼司法解释的需求也是非常急迫的,同时研究电子诉讼规则与民事诉讼规则的适配问题也是相当重要的。其他课题成员结合自身课题研究任务进行了补充发言。
特邀专家针对课题研究实施方案给予了宝贵论证意见: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宋朝武建议,该课题将对国家司法解释提出专家意见,因此针对电子诉讼规则的研究范围不能仅局限于涉网案件。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金克胜教授也指出,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定要着眼于全国的法院系统,对于问题的研究首先要定性、定位、定义,加强对案件类型化的分析,互联网只是一种方式方法,处理好法律和技术的关系,遵循法律司法的规律。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李训虎教授指出,当前电子诉讼最大的问题是缺乏指导司法实践发展的宏观理论体系,因此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是当前重要的工作之一。并且,电子诉讼规则的提出也积极响应了国家要求的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的号召,有助于提升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